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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(高中生)

1、具有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、往届高中毕业生。

2、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
报名工作结束后,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。

二、报名、资格审查和考点地址等相关要求

1、考生报名、资格审查和考点地址

报名方式1:现场报名   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。

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:2018年3月3日—4月2日中午12:00。

考点地址:我校仪表园校区(丹东市振兴区浪头洋河大街30号)。

2、缴纳报名考试费

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,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。

交费方式:

(1)现场交费: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502室(财务处)交费;

(2)网上交费:支付宝方式支付(另行通知)。

3、资格审查

4、打印准考证
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请于4月5日-4月6日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
三、考核办法

考核分为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。文化课考试方式为笔试,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,各科满分均为150分;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为笔试,满分200分。总分为500分。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。

四、考试具体日程安排

五、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

1、志愿表中设六个专业志愿栏;同时,设置了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”栏。

2、理科考生理工类、文理兼招类均可填报;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类。

六、录取办法

1、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考试分数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之和组成。

2、我校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,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。

3、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,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,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时,文史类按语文、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;理工类按数学、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。

4、确定预录取名单

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,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
5、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

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,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
说明: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,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,不再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也不能调整专业。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
七、领导与监督机制

1、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。

2、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,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
八、违规处理

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,按教育部令第18号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,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。

九、新生报道和复查

1、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,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、健康等方面的复查。

2、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十、招生计划

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(高中生)

以上为2018年拟招生计划,按辽宁省教育厅最终批准执行。